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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检察长持假证撞人 该负何责

2000-07-0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太原7月4日电 山西省运城市一名副检察长在今年春节前夕,持假证驾驶车辆将一名老者撞伤,如今却对受害人不尽全责。这件事在当地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。

今年2月4日,也就是春节的前一天——除夕,运城市国税局退休干部、63岁的李发旺骑一辆自行车在路边行走时,被一辆警车撞伤。据李发旺老人叙述,当时,那辆警车像着了魔一样向他冲来,他来不及躲闪便被撞昏过去,当他醒来的时候,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。据医院诊断,李发旺老人的左腿被撞成三节,为严重粉碎性骨折,左锁骨断裂,心脏供血不足,胸腔出现大量积液。到2月17日,李发旺接受了骨科手术,由于伤势严重,原定3个小时的手术被迫延长至7个半小时,手术期间心脏几次停止跳动。

据交警部门调查,肇事者是运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旭明,他当时驾驶着一辆警车与同方向行驶的李发旺相撞。交警部门认定,李旭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然而,在事故发生后,李旭明用肇事车将李发旺老人送往医院并交了少量治疗费后,就再也没有了踪影。在预交的治疗费花完之后,病情仍然很严重的李发旺老人被迫出院。他的家人多次去找李旭明,要求按照交警部门的认定承担其应负的责任,李旭明却置之不理。

据记者在运城地区交警支队车管所核实,李旭明的驾驶执照是伪造的。车管所的电脑上显示,的确有一个名叫李旭明的人拥有驾照,但此人却是万荣县人,且身份证号与李旭明的身份证号也大相径庭,而李旭明的驾照档案号使用了运城市另一市民的。

从发生交通事故到现在已经整整5个月了,李发旺老人也被这飞来横祸折磨了5个月。如今老人还躺在病床上,但撞人致伤的李旭明却对此不闻不问,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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